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博二分局税改〔2022〕2号
惠州日报2022年11月11日
张少雄:(身份证号码:44030119650817133X) 你(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转让惠州市八合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6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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