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11月28日
单位遗失声明
△惠州市豆豆派食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惠州市鸿康娱乐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惠州市香鸡王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个人遗失声明
△何明伟、黄丽珊遗失购买佳兆业拾光道花园一期5栋1701号房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4001900105,号码42712249,金额462966元,已盖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甘特祥遗失私章一枚,声明作废。
△潘雅婷遗失护士执业证书1本,护士执业证书编号:202244012886,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