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2年11月29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新世纪时代广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观背村田园化地段的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229.0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市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其使用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人防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博罗县鸿鹄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0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市东平莲花山东湖花园六号小区601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255号 下一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水口支行关于变更《金融许可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