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金山湖JSH-B08-01-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2〕276号

惠州日报2022年12月20日

受本机关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金山湖JSH-B08-01-1地块住宅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商业办公楼(五期第14栋)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为提升项目品质,减少餐饮商铺给住户带来的噪声及空气影响,建设单位申请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将商业办公楼(五期第14栋)一层和二层西南侧14-N1-01~04、14-N1-26~31、14-N2-01号使用功能由商业(可设置餐饮)调整为商铺。本次调整不涉及技术经济指标变化。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廖女士、甘女士

联系电话:2116260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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