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8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惠州日报2023年02月09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则丰副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分享到 上一篇: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惠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下一篇: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