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3年02月28日

本公司开发的“鸿顺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人防2,099.47平方米、风井25.98平方米,公共架空201.64平方米,排烟井18.97平方米,邮政所116.16平方米,警务室30.80平方米,物业管理房138.83平方米,设备用房2,046.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面积为4,677.85平方米使用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给惠州市明晖物业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惠州市鸿顺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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