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
4月30日起实施,涵盖辖区范围内所有餐馆市场、学校医院、国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食堂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 通讯员容佳宁)日前,《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发布,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惠城区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餐馆市场、学校医院、国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据悉,该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起实施。
餐厨垃圾密闭运输闭环监管
根据《通告》,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其他经营者和有食堂单位应当与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许可的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分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餐厨垃圾工作台账,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产生的餐厨垃圾(含地沟油和老火油)分类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闭环监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其他经营者和有食堂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给未取得收运处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未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活动。
餐厨垃圾回收时间段,原则上是8:00~12:00、14:00~18:00和20:00~22:00,可根据收集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由产生单位和收运单位协商确定,确定后由取得收运处置许可的单位餐厨垃圾收集专用车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据悉,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市场贸易、集体供餐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物油脂等。
严禁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
《通告》明确,严禁餐厨垃圾流入养殖环节,禁止畜禽鱼养殖场、养殖户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进行畜禽鱼类饲养。严禁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严禁排入下水道管网及河道、沟渠、公厕、绿化地块等。
未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惠城区通过建立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镇(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设有内部食堂(餐厅)的机关部门、学校、医院和大型国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相关工作。
为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及各位业主积极参与监督,欢迎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19(惠民城管通)。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业务咨询单位
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928926992
桥东街道、江北街道、河南岸街道(三环北路以南)、小金口街道、水口街道
惠州市惠分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913880004、13542729808
桥西街道、龙丰街道、江南街道、河南岸街道(三环北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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