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3年05月16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太东天地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地下室人防5500平方米,以上人防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上述人防移交给惠州太东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管理,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收益优先用于公共场所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大亚湾太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公告 下一篇: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ZKD-001、ZKD-003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项目的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