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惠州日报2023年05月24日

经调查,位于惠州大道马安新群路段南侧绿化带项目JD33-01地块原恒德兴酒店内(旁边)2715平方米土地在房屋被征收前由贺树棠(公民身份号码为:441302196211141516)实际使用,其中315平方米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惠阳国用〔2003〕第200313211500318号、惠阳国用〔2003〕第200313211500320号、惠阳国用〔2003〕第200313211500332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贺树棠,另有2400平方米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我镇政府拟认定该2400平方米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是贺树棠。

如对上述认定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带齐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马安镇政府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徐健伟,联系电话:3617001。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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