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3年06月0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成晓华: 本人是工商登记持有惠州市开元东泰实业有限公司43.5%的股东兼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因你于2023年4月24日在《惠州日报》登报的通知内容中包含有损本人公司股东、个人形象的不实言论,本人不认可该通知事项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惠州市开元东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高兆安 2023年6月6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公告 下一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