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惠州日报2023年08月05日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惠阳府纪〔2020〕76号)及永湖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区政府拟依法征收永湖镇元岭村地段属下82.488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三栋中心园项目用地,需迁移该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三栋中心园项目范围。
二、迁坟规定: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27号)标准执行。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金埕、土坟、阴城等坟主,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永湖镇政府征拆盘组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13824222938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5日
- 上一篇: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 下一篇:股东会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