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遗失声明 惠州日报2023年08月18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威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34413030077527,声明作废。 △惠州市惠城区卓聆早期教育中心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正本1本,声明作废。 △惠州市惠城区卓聆早期教育中心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JS5、JS6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告 下一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