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本不缺 抢购为哪般
我市目前食盐储备充足,能够保障市场供应,请市民理性购盐

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仓库里,食盐堆叠满仓。惠州日报记者黄鑫威 摄
8月24日,日本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受此影响,我国部分市场发生食盐抢购现象。这两天,我市购买食盐的市民也明显增多。实际上,惠州目前食盐储备充足,能够保障市场供应,请市民理性购盐。
市民“跟风”抢购食盐,部分商超食盐卖断货
“我爸今晚买了十斤盐回家”“沿海城市今夜无盐”“看到超市有人抢了一车盐,夸张”……自日本宣布排放核污染水后,24日当天就有不少市民忧心忡忡地奔赴各大商超抢购食盐。“看到大家都在买,我也买了12包盐,这是什么逻辑?”虽然有些哭笑不得,但一些市民受到微信群“囤盐”信息等影响,也纷纷加入“跟风”抢购行列。
25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商超,发现摆放食盐的货架已空空如也。在沃尔玛超市港惠店,各品类的食盐都已被抢购一空。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4日开始就陆续有市民前来购买食盐,针对食盐热销的情况,超市也将及时进行补货上架,满足市民需求。在丽日购物广场江北店,工作人员对食盐进行了补货。该店工作人员说:“基本上是年纪大的市民来抢购,属于比较小众的行为。我们看到货架空了,也及时补货,目前食盐供应正常。”
记者登录网络购物平台发现,虽然部分商家销售的食盐处于缺货、补货状态,但仍有不少商家在售食盐,不存在市场断供的情况。
“食盐储备量有5600多吨,可满足3个月市场需求”
抢购食盐,大可不必。据了解,广东盐业作为广东省内唯一的省属食盐生产运销和储备企业,长期以来肩负确保本省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的社会责任。目前,省、市两级食盐政府储备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10.8万吨,百分百覆盖全省各市县行政区域,能迅速及时响应,保障食盐充足供应。
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走进该公司位于市区江北的仓库可以看到,食盐堆叠满仓,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工人们正在驾驶车辆有序调度。
“目前我们的食盐储备量有5600多吨,可以满足3个月的市场供应需求,能够保障市场供应。”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卢健锋表示,目前该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保障各县(区)食盐供应。同时,公司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取消周末休息,全力做好食盐保价、稳供工作。“市民不必恐慌,更没有必要效仿‘囤盐’。”
正规渠道购买的粤盐产品可放心食用
作为我国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针对“抢盐潮”现象,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4日晚发布声明称,我国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管理,我国食盐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井矿盐、湖盐、海盐。当前我国的食盐产品结构占比为井矿盐87%、海盐10%、湖盐3%,井矿盐和湖盐生产均不受日本核污染影响。
自日本宣布排放核污染水后,广东盐业已对广东省主要海盐生产工区的海域海水及生态海盐进行了α、β放射性项目的第三方送样检测,结果显示目前的广东海盐是安全的。请大家保持警惕的同时不必过度担忧,凡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粤盐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可放心食用。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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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两部门发布提醒告诫书:
各食盐经营者不得 囤货居奇串通涨价
惠州日报讯 (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邹家勇 吴伟明)受国际事件影响,我市个别地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用盐现象。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8月25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书提到,目前,我市食用盐充足,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各食盐经营者不得借机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不得组织或相互串通实施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食盐各批发部、商超、农贸市场食盐销售价格检查巡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不明真相的群众主动辟谣,规范使用自主定价权,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书明确提出,各食盐经营者不得借机实施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恶意控销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组织或相互串通实施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更不能捏造、散播谣言或涨价信息。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价格标签,严禁出现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的现象。
提醒告诫书还列明了价格违法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表示,该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保障食用盐价格市场秩序平稳。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食盐各批发部、商超、农贸市场食盐销售价格检查巡查,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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