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3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孩家庭最高可获公积金贷款72万元

惠州日报2023年09月23日

扫码了解详情

惠州日报讯 (记者凌保康 通讯员罗杰)继9月1日明确“认房不认贷”后,惠州房地产市场又迎来重磅消息。9月22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13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住房消费预期,为惠州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9月1日落地惠州的“认房不认贷”政策,让众多打算安家惠州的人们充满了希望,大家普遍关心的是,该政策后续将如何实施?

《通知》强调,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认房不认贷”“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房者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在惠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备受职工家庭关注的公积金贷款,也有了利好消息。《通知》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记者了解到,《通知》并不局限于“刺激消费”,而是从整体着眼、多方入手,不仅从多个角度降低购房者入市门槛、优化房屋交易流程,也出台多项措施为开发企业“减负”,包括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调整开发企业代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间、支持非住宅商品房按市场行情进行定价、便利企业核算开发成本和报税等。

着眼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宜居需求等方面,也有了更积极措施。《通知》明确,将优化商办类用地供应,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把握好供地节奏。商业、办公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县(区),应减少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的供应规模,控制新增商住混合用地的商业用地比例。将强化市场监管,将房地产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行业诚信建设管理,同时推动房地产开发商由城市建设者向城市综合运营者转变,加强对房屋售后服务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