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州日报2023年10月1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刘霞玲、张正梅、周爱平、彭庆文、张红英、兰火安、彭石金,你们于1993年在现惠阳区淡水街道大埔孙屋村地段各购买了一块住宅地,在交了首付之后,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希望你们自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与经办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15448335),补交地价款,完善手续,拿回权证。逾期视为你们自动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刘国泰 2023年10月16日 分享到 上一篇:更正公告 下一篇: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