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州日报2023年11月03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我司现组织惠城区花边岭北路新东方广场停车场停车费退款事宜,凡2020年至2023年通过付款码向停车场员工微信支付过临时停车费的车主,可凭付款记录到该停车场核实退款,退款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超过期限,我司将依法处置该笔款项。 惠州市惠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 下一篇:交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