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惠州日报2023年12月02日
根据《关于惠城区水口江滨路(堤路结合)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惠城府征〔2023〕25号),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对位于水口街道龙津村,面积约44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用于惠城区水口江滨路(堤路结合)工程项目建设。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阴城等的权利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水口街道办事处办理迁坟手续,愈期作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2312592
特此通告。
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