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告

(2004)博法民二破字第1号

惠州日报2023年12月06日

2004年4月15日,本院根据债务人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破产申请,于2004年4月27日依法宣告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破产还债;2004年5月9日决定由黄远如、许惠灵、马玉娣、陈继红、王艳、韩晓沁、易洪、陈小雷、黄应君、徐永忠、张文辉、谢庆安、古嘉汉、叶招南同志组成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破产清算组,负责本案的破产清算工作,其中黄远如任清算组组长,许惠灵、王艳任副组长。但因该厂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导致至今未能结案;目前大部分清算组成员已调离工作岗位或已退休,导致清算组难以继续履行职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摇珠选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管理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楼堤上3楼;负责人:谭展龙;联系人:彭雁彤,联系电话:18933574706)。原清算组用章(名称为“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破产清算组”及“博罗县洲际自备电厂破产清算组财务章”)自本院变更并指定新任管理人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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