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3年12月06日
本公司开发的锦地繁花骏园四五期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1216.71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大亚湾永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正兆永义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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