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惠州日报2024年02月19日

惠州市天恒物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出具《委托证明》函,委托贵公司管理风尚国际物业,由于贵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本公司现登报通知,取消对贵公司的风尚国际物业管理委托,收回风尚国际物业管理权限。请贵公司于见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个人物品搬离风尚国际场地,交返本公司物业管理权。届时不履行,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惠州市春秋工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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