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惠州日报2024年02月19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市天恒物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出具《委托证明》函,委托贵公司管理风尚国际物业,由于贵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本公司现登报通知,取消对贵公司的风尚国际物业管理委托,收回风尚国际物业管理权限。请贵公司于见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个人物品搬离风尚国际场地,交返本公司物业管理权。届时不履行,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惠州市春秋工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分享到 上一篇:变更公告 下一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