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4年04月30日

本公司美昌(龙门)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美昌豪苑)于2023年2月7日在《惠州日报》登报了声明,现就这份声明我司作出以下说明:5栋一楼管理用房及活动中心共121.52平方米产权已移交有关部门,由社区自行使用管理;风井、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梯间、风机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弱电机房、专变房、生活水池、生活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控制中心、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住宅电表房、医务室、公共通道、门卫、前室由于以上设施未参与分摊。其中风井、梯间、风机房、生活水池、生活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控制中心、地下车库出入口、电梯、医务室、公共通道、门卫、前室以及物业管理用房交全体业主管理,但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现由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执行,我司现委托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发电机房、配电房、弱电机房、专变房、住宅电表房交全体业主管理,但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现由龙门县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房内的相关设备移交供电部门管理。

美昌(龙门)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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