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考核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惠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每年开展一次,分5种考核方式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核期为2023~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
考核形式分为县(区)自查、实地核查、暗访抽查、部门评分、综合评议。
县(区)自查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考核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治欠专班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实地核查由市治欠专班办公室组织实地核查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对各县(区)组织领导、源头治理、制度建设等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核验资料等方式进行。
市治欠专班办公室还将组织力量采取“暗访+明查”方式,对各地畅通维权渠道、作风建设等进行调查。
各牵头考核部门对所负责的考核事项,综合各县(区)自查报告、实地核查、日常监管情况等进行评议评分,形成本部门评分结果后,提交市治欠专班办公室汇总审核。市治欠专班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考核任务和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最后,市治欠专班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县(区)自查、实地核查、部门评分、暗访抽查情况,结合市行业主管、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市治欠专班审议。
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参考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同时符合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的,考核等级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最后一名;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考核结果经市治欠专班审批,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向各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列入平安惠州考评重要内容。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治欠专班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领导或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市治欠专班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反馈考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向市治欠专班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惠州日报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丁钻
- 下一篇:个体户3年内每年最高减税2.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