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湾烟公〔2024〕第43号
惠州日报2024年08月22日
2024年6月29日,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我局在惠州市大亚湾东环路附近浅水湾西南20米处一辆货车(粤ZSM59港)内查获一批中华(硬)、双喜(硬世纪经典)、双喜(硬01)等17个品规3395条卷烟,2024年8月7日公安机关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于8月12日将涉案卷烟等移送至我局。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惠州市大亚湾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8楼,联系人:邹雪锋,联系电话:0752-5553521)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惠州市大亚湾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