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4年09月04日

本公司开发的聚兴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5148.01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已将其移交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公司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特此声明。

惠州大亚湾聚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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