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惠州日报2024年09月24日

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位于龙门县永汉镇嘉义庄村(慕斯嘉华项目三期),实施征收用于慕斯嘉华项目建设。上述地段内的坟墓的权利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镇经济发展公司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联系电话:7600425。特此通告。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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