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心服务保障民生

以“如我在诉”情怀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惠州日报2024年09月30日

法官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法官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法官在小区楼下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法官与学生围圈而坐开展法治讲座。

75年光辉岁月,75载风雨兼程。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近年来,惠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审判执行质效、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优质全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抓实“公正与效率”

持续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全市法院全面抓紧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提升。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3651件,审结124373件,法官人均结案436.4件,位列全省第二。全市法院二审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9项核心指标进入全省前列,高质量完成“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701件,办结83723件,其中,5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6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省法院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作用。

全市法院坚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刑事审判打击犯罪职能,加大对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039件,审结6921件。

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全市法院加强涉众金融、房地产、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风险分析研判,统筹做好风险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同时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加强对案件数量较多的商事金融纠纷案件大数据分析,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商事金融纠纷案件16081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全市法院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建立案件适用速裁快审程序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适用范围、甄别标准、分案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同时,建立简单案件单向退出机制,确保不适合速裁快审的案件能够及时退出,减少案件流程转换间的时间损耗,有效缩短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间,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有效推动实施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实质化运转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融合。

为提升执行质效,市法院深入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加强执前调解、首执立案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申请执行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有效缩短执行立案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并于今年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执行质效巩固提升年”活动,全面开展“交叉执行”“终本清仓”“执破融合”“打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涉执土地出清”5大执行专项行动,加大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行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以赴将“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60578件,执行到位金额365.55亿元。

市法院还深入推进执行机制创新,研究制定《惠州市法院关于办理执前事务的操作指引(试行)》,规范案件进入执前和解督促程序后执前事务办理工作;严格执行《惠州市法院关于执前和解督促工作规程(试行)》,在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或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同步集约开展财产调查、查控、评估等工作,压缩结案平均用时,为胜诉权益兑现“加力提速”。

推动高质量司法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全市法院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全市法院积极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金融、旅游、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案件专业化审判,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全市19个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7912件,占基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3.98%。同时,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深入开展“涉执土地资源处置利用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涉执土地资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快涉执土地资源处置,推进我市涉执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建立健全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涉执土地资源信息共享、处置监管等工作机制,主动服务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今年以来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0件,以高质量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态环境。同时,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与市水利局建立“河湖长+河湖法官”河湖保护协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会商、强化信息共享、加强联动协作等方式,共筑河湖生态保护屏障。今年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充分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针对非法采矿类案件矿产品价值认定标准、量刑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各法院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等非法采矿行为,守护绿色发展底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明确“健全网上立案工作机制”等16项重点任务,推出16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以产业、园区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访企暖企、法治体检工作,为更多产业、企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法律服务。

全市法院还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侵犯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等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7件,审结716件,其中调撤案件374件,调撤率52.23%,同比提升18.57个百分点,有力护航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市法院还制定出台《关于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成本工作指引(试行)》《关于破产案件和解工作全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关于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深入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深化多元解纷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万事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在市法院家事调解室的墙壁上,这条标语格外醒目。市法院家事调解室通过引入“心理咨询+诉前调解”的“心调+”模式,由资深法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专业调解团队,联合妇联、团委等组织,高质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从2023年至今,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心调+”工作法解决矛盾纠纷近万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上千件。

从2021年起,惠州两级法院就开始建立自己的专职调解队伍。调解员主要是具备专业知识的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还有部分返聘的退休法官以及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引入的专职调解员共有300多名,包括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社区网格员等。多样化的专职调解队伍能够更好发挥各行业专业优势,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

全市法院还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与司法、交警、工会、妇联、市金调委、市医调委等单位联合制定了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先后搭建“景区巡回法庭、新枫桥工作室、商会法官工作室”等一系列工作平台。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优化整合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工作室等资源,灵活运用法官调解、专职调解、特邀调解、涉诉信访调解等方式,创新实施“心调+”工作法,从源头上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成功调解纠纷64416件,调解成功率44.83%。

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通过强化案件识别、优化案件分流、完善程序衔接、加强指导督导,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大幅提高。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小额案件小额诉讼适用率67.05%,同比上升22.42%。

“有法院居中调解,一边为我们释法说理,另一边帮我们跟行政机关沟通,最终让事情圆满解决。这个诉前调解比我们直接到法庭诉讼要好多啦!”原告何氏父子拿着行政诉前调解书连连称赞。近期,惠东县法院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首次为“民”与“官”在行政诉讼前顺利化解纠纷,通过诉前化解的方式解决,不仅有利于缩短问题解决周期,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还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去年,全市法院“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集体授牌,重在发挥属地法院优势,通过诉前、诉中调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形成法院主导、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

同时,全市法院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如推进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调解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引导、鼓励和支持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力度,成功化解一批因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乎民心向背的“小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全市法院不断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网上立案、线上开庭、跨域诉讼、电子送达、网上退费等便民服务,充分发挥驻村法官工作室、“新枫桥工作室”、商会法官工作室等作用,不断延伸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覆盖面,将诉讼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11045件,审结医疗纠纷、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2875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对追索劳动报酬、劳务费、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定期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执行,采取邀请代表委员见证、现场直播、集中发放案款、策划专题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市法院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印发《惠州法院加快案件流转专项行动推进方案》《惠州法院上诉案件移送专项评查方案》,加强流程节点把控,做好案件排期、送达、庭前准备、阅卷、开庭、合议、判决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快办案节奏。严格落实审限变更管理规定,从严把控审限变更条件,规范审限变更申请和审批程序,优化鉴定、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和催办流程,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时长,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此外,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时限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案件流转节奏,开通归档、缴费便利通道,缩短上诉材料在法院的停留周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全市法院还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与市检察院联合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市人社局合作派驻12名法官到全市9所技工院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学生总人数达4万人。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健全完善“代理家长”制度,与惠州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人帮教项目合作协议,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和疏导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障碍,重塑健全人格。

文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刘江涛 陈育敏

图 市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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