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惠州日报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8月9日,我公司及我本人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百基科技园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油性漆和稀释剂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司环保意识不强。尽管事后我公司及我本人全力整改,目前已经停止使用油性油漆和稀释剂,但我公司及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及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惠州市铃丰乐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树荣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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