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4年12月05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我司于2024年7月15日和四川安久建筑有限公司签订龙门县生活污水龙潭镇项目建设合作协议。自开工至今,该公司未委派人员来现场管理、签署相关文件,且多次催告无果。如本声明发布后10日内,仍未与我司联系,我司将终止合作协议。 惠州市瑞盛晖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ZKE-066-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五个项目的批后公告 下一篇: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