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研究《惠州市2022-2023年促消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释放消费潜力 推动市场回暖

惠州日报2024年12月25日

消费者在挑选家电。惠州东江图片社供图

有效激发政府补贴的“乘数效应”,增强惠州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推动惠州消费增长……12月17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惠州市2022-2023年促消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在今年全国上下千方百计“促消费、拉内需”的背景下,通过选取促消费资金进行事后绩效评价,探索人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的新思路,把人大监督延伸覆盖到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在力促全面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政府落实促消费政策措施,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有效推动惠州消费增长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增长具有持久拉动力,能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今年选取惠州市2022-2023年促消费资金进行事后绩效评价,被评价单位为市商务局。”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预算工委今年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7至11月对惠州市2022-2023年促消费资金组织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惠州市2022-2023年促消费资金,主要包括2022年“惠民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以及2023年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活动。

其中,2022年“惠民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计划发放75万个优惠券包,每个优惠券包有2张券,分别是满50减20和满150减60,分两期发放,本项目资金支出率约为97.41%;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则发放旧机抵扣券,发放方式为先到先得,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家电可获得该商品销售价格10%的政府补贴,单件家电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最多获得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本项目资金支出率约为76.76%;2023年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活动,参与流程及补贴形式与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似,但购买单件家电补贴金额由不超过500元提升至不超过1000元,本项目资金支出率约为99.02%。

“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消费信心,有效推动惠州消费增长。”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0.5亿元,增长3.1%,增速居全省第二;202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4.9亿元,增长4.9%,通过开展的一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了商业消费潜力,有力推动了惠州消费市场复苏回暖。

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

《报告》介绍,本次选取促消费专项资金进行事后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情况良好。

“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展,不仅给群众带来优惠补贴,还有效提高了参与活动商家的客流量及营业额,切实做到惠民惠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商务局收集的部分参与活动商家数据,2023年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商家的营业额均较上一年度同期有所增长。部分参与活动商家介绍,企业为参与本次补贴活动,积极探索提高自身品牌家用电器的质量与效能,产品的更新迭代需求间接带动产业上下游,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报告》指出了项目主要存在问题,如绩效目标缺乏约束力,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未建立有效监督管理机制,资金使用存在风险;未设置满意度调查环节,政策实施缺乏反馈;未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政策宣传效果难以保障;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政策效益难以最大化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报告》建议,惠州市各相关部门加大对促消费政策重视程度,认识到“促消费、扩内需”是惠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最大化发挥促消费政策乘数效应。

“要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责任,坚持以评价结果检验财政资金使用成效,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人大预算监督的刚性。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翟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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