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临时用地的公告

惠州日报2025年01月04日

惠州市秋福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大亚湾区澳头街道螺岭地段、面积1199平方米的临时用地已到期,期满后未恢复原状并归还土地。请你公司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拆除整改并交还土地。逾期拒不配合,我局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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