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临时用地的公告 惠州日报2025年01月04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市秋福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大亚湾区澳头街道螺岭地段、面积1199平方米的临时用地已到期,期满后未恢复原状并归还土地。请你公司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拆除整改并交还土地。逾期拒不配合,我局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月3日 分享到 上一篇:高端石化新材料招商大会(中国惠州)后天举办 下一篇:惠州市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