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前公示

惠州日报2025年0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有关情况

经研究,我局拟将惠城区江南地区01-06-05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给惠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宗地用地总面积2443平方米,作为西湖文化中心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文化用地。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7号

联系电话:0752-2896277

联系人:邱生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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