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惠州日报2025年04月01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丽江东岸小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5213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景鸿俪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东县富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分享到 上一篇: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及码头技术改造(第9类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 下一篇:债权转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