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惠州日报2025年09月03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我公司辖属企业于1993年8月登记注册成立龙门县鑫龙房地产开发公司。龙门县鑫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旗下一处物业的产权证书(编号:4069211号)不慎遗失,现需重新办理。因长期无法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树生取得联系,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树生看到此声明后立即与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2-7796849。 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分享到 上一篇:遗失声明 下一篇:分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