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惠州日报2025年09月30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陈江街道五一村五一(Ⅲ)商住小区A30、A31、A32地块已纳入城中村征收范围。现拟对魏楠、吴梅芳(A30)、郑添福、郑诤(A31)、刘惠英、黄晓峰(A32)进行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094280元。如有异议,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交至陈江街道办事处六楼605室(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甲路100号,电话:0752-3896788)。特此通告。 陈江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8日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JBX28-03地块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草案)》等项目的公告 下一篇: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