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大礼包 助圆安居梦

2022年06月09日东江时报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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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民安居”购房优惠公益活动近日启动。

“惠民安居”购房优惠公益活动近日启动。

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更多百姓“住有所居”不再是梦,今年以来,惠州频出新招惠民安居。继前期的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后,日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协会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指导下,携手建设银行惠州分行、惠民之家共同开启“惠民安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优惠公益活动。即日起至8月31日期间,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除了享受楼盘常规最惠折扣的同时,还可额外享有2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惠州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可享2万元补贴

“惠民安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优惠公益活动,主要针对于在惠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保障购房市民群体买道最优惠、最优质、最放心的房,正确引导住房理性消费,保障惠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只要缴存了公积金,即使不用公积金买房也能享建行大礼包。”据市住房公积金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购买参与本次活动楼盘的职工,不仅享受最惠折扣外,可额外享有2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政策的购房职工还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请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期款,还有公积金贷款政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等实举都在“活动包”范围内,切实、有效地缓解职工的购房压力。

作为协办单位,惠州建行大力“加持”住房按揭贷款。针对参与活动期间购房者申请商业贷款时,给予公积金缴存职工五大“让利”实举,涵盖贷款利率、审批流程、贷款条件、放款期限等方面。并为每位贷款客户购房者赠送一份额外“福利”,保额约80万的建信意外险一年,让金融“贷”动美好生活。房企代表也承诺道,“惠民安居”活动参与房企将坚决履行房产企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秉持诚信宗旨给予购房者最惠折扣、3天无理由退订等安心保障,为活动注入房企实力。

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可通过本次“惠民安居”购房补贴活动主页领取购房代金券。在最终的购房交易环节,购房者出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购房代金券,经楼盘核验后使用即可。

可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前,我市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后可凭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资料申请提取公积金。5月16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可提前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根据《通知》,该项政策适用范围为在我市购买预售房、现房等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在申请提前住房公积金前,购房人需与项目开发企业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承诺将提取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提取额度上,《通知》规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目前该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3个月,只能由购房职工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仍按原购买商品住房提取流程办理。

个人可缓还贷款 租房每月可提一次

面对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日前该通知表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惠州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在今年6月至12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将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根据通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认定为断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除了缓缴、延期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进一步加强对缴存职工家庭的支持力度,稳步实施我市已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通知》(惠市公积金(2021〕53号),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缴存额的5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每人每月可提取一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将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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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些情况 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不少人在购房时,会选择利率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要注意的是,以下这些情况会影响你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未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时间有规定,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必须满足“申请贷款时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基本条件。正常缴存指的是单位连续按月足额汇缴,汇缴记录的记账日期是本月,汇缴年月是本月或上月。

购买非自住住房

按照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非住宅性质的房子,如商业公寓、商铺、车库、别墅、办公用房等,或购买房屋部分产权,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按照规定:不支持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若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含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没有结清,再买第二套房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

以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为单位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管现在其家庭有无房产,再购房时,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如果你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足,也会影响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和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连续正常缴存时间相挂钩的。

房龄太老

公积金贷款可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存量房(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40年,且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若房龄超过40年,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个人信用不良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

文/惠报全媒体记者刘乙端

图/惠报全媒体记者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