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消费维权,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尤其是金融消费者自身,更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破解维权难题?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维权?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十问十答为您解析。
一问: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金融纠纷怎么办?
答:可向银行保险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金融机构投诉电话、邮寄信件、前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问:投诉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消费者进行投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或者信息:一、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的名称;被投诉的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四、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问:是否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
答: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确有困难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接受投诉人委托他人代为投诉。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是由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托人提出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办理。
四问:代理维权是否更有效?
答:不会。银行保险机构投诉渠道畅通且免费。当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为消费者“伸张正义”,实则为了收取高额代理费。有的代理机构常常阻断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沟通渠道,甚至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问:投诉人义务有哪些?
答: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投诉人在消费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六问:投诉后多久可以收到答复?
答:按照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金融机构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七问: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投诉人对银行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消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
八问:与银行、保险机构协商不成怎么办?
答:如果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可以申请行业组织(如保险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九问:与银行、保险机构调解不成,还有其他维权途径吗?
答:如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问:发现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办?
答:可向违规金融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东江时报记者伍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