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的公告
惠市自然资(惠城)〔2021〕660号
惠州日报2021年11月23日
惠州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办理了位于惠州市河南岸11号小区,用地面积4280平方米商住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惠市规地证[2008]0119号),惠州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取得涉及上述3957.69平方米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31727号)。根据惠州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特此公告注销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凡与上述公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www.hcq.gov.cn/hzhczrzyj/gkmlpt/index#2002),也可到我局查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2116912
监督电话:2808207
邮箱: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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