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共同体” 促进惠州乡村振兴
概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资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同步推进“五大振兴”,实现乡村振兴走在大湾区前列。市社科联主动联系省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形成本研究成果。本课题研究认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让城市和农村这两个差别性地域空间,发展为交错相融、功能互补、利益协调、和谐共生的地域“共同体”。建议通过建设“共同体”,以“党群共建、产权共有、产业共融、村民共治、发展共享”为运作模式,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中共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也提出:“要统筹城乡资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同步推进‘五大振兴’,实现乡村振兴走在大湾区前列。”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让城市和农村这两个差别性地域空间,发展为交错相融、功能互补、利益协调、和谐共生的地域“共同体”。“共同体”反过来又成为培育并最大化发挥乡村多种功能,激活乡土社会内生动力的有力保障。
实现乡村振兴需形成城乡相互渗透、互促互利的共生循环体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惠州各地农村探索出了一批乡村发展模式,然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惠州基本市情和突出短板。立足新时代,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方式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是实现城乡互利共荣的有效路径。
事实上,乡村本来就有其独特的土地、水资源等,也有其独特的村落地理位置等社会与生活资源,还有其独特的农产品、民间艺术等乡村社区产品。任何外部力量和资源的输入,必须契入并与乡村本土资源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才会产生生命力。
由此可见,加强乡村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的有机融合,进而建设“共同体”,对于惠州全面聚焦乡村三大产业融合,并探索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从源头上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所需的人、地、钱、技术、公共服务等诸多短板,形成城乡间相互渗透、互促互利的共生循环体系,实现共同富裕有积极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以“共同体”建设促进惠州“实现乡村振兴走在大湾区前列”的路径与方法
课题组建议把“共同体”理念落实到乡村振兴工作中,以“党群共建、产权共有、产业共融、村民共治、发展共享”为运作模式,通过打造五方面“共同体”构建乡村建设大“共同体”。
(一)激发党群双方的内生动力,形成“事业共同体”。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一方面要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感悟力、政治执行力方面下功夫,围绕发展目标,带领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主心骨”的同时,要选拔敢担当、责任心强、干事创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乡村干部,特别是要通过创新考核标准用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另一方面通过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来全面激发农村内生动力,留住本土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在村里干事创业。
(二)将集体所有制与股份化运行有效结合,发展集体经济股份制,使“人人共有”的抽象所有关系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按份共有”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是通过对村集体已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活整合,按合理比例留出集体占股后,按股将集体股权量化分给农民,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公司化平台;二是在所有权、承包权不变前提下把各农户分散承包的土地,按每亩若干的补贴标准,流转给村集体统一经营,走集约化发展道路;三是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一定折算比例将农户自有住房的估价作为资本金,投入到村集体共同发展集体项目,如农家乐和农家客栈等,建立农户融入集体经济的股份化机制,形成公司与农户相融共建、相促共享的运作模式和利益格局;四是在广泛评议和严格审核基础上允许村内外的农户和商户通过技术、管理和人才等方式入股加入合作社,从而形成农户与商户混合持有村集体股份的股份结构;五是村内成立的各种公司、各类合作社、各家商铺和农家乐互相持有股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持股格局;六是根据农业功能、形态、商业模式变化情况筹划创新项目,通过设立“三农”基金吸纳外部资金,在项目盈利后以合理合法方式把股权让渡给本土农民。
(三)创新路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命运共同体”。一是要以观念改变为前提,勇于打破“农村的产业就是农业”“农业的功能就是提供农产品”等传统思维模式,不但要做到“不自我封闭”和“不自我设限”,而且要做到以开放的“无界思维”来开拓“无限市场”;二是要善于抓住自身的资源禀赋价值做大文章,如可以通过乡村“红”“古”“绿”特色鲜明的亮点做文章,延伸产业链,进而助推产业融合;三是要善于找准市场需求,打造特色品牌,并以大品牌带动小品牌建设;四是要善于“无中生有”,从乡愁中探寻商机。
(四)赋予村经济联合社新职能,做好人财物的综合协调工作,形成“责任共同体”。不能简单地以工商资本下乡来取代分散的小农户,而是要通过发挥经济联合社的作用,使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和提升,实现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和价值获取。一是要对村集体经济流通环节的物资和产品质量严格把控,通过资源共享、资源内循环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二是要主动对接上级供销社和各种农村合作组织,掌握最新资讯,做好推介工作;三是要强化利益连结的纽带关系,打通村民合作的资金、制度限制障碍(如经济上保留村民对集体股份的自由准入权、政治上保证城乡融合发展中的每一环都可以听到村民的声音、文化上保障以村民为创作主体提升乡土文化的本土味道),激发村民行动活力;四是要针对不同情况的村民实行差异化帮扶,以发掘弱势群体的潜质潜能,培养其自强自立;五是要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交易监控机制。
(五)培育个体周全小局、顾全大局的社会意识,避免利益冲突与两极分化,形成“精神共同体”。一是在“共同体”的入股流程设计中严格遵循“全体参与、自愿入股、钱少者先入,钱多者少入,照顾到小户、限制住大户”的基本原则,让股份较少者优先分红,股份超限者相应减少分红;二是坚持以贡献大小作为决定成果分配多少的基本原则;三是杜绝同质化恶性竞争,通过股权配置对不同集体成员间的收入分配进行调控,变“你死我活”“两败俱伤”的零和博弈、负和博弈为“有福同享”“利益共沾”的正和博弈;四是盈利情况好的商户划出部分股权给盈利水平低但又需要继续经营的商户,以缩小经营户之间收入差距;五是通过折股量化把各种资产转化为集体经济股权资本,保障困难群体拥有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底线公平”;六是在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中不允许出现为实现自身私利而侵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存在;七是建立平衡的利益共享机制,杜绝“空壳”项目,打击恶意骗取惠农补贴行为。
(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供稿;课题组成员匡和平、匡婕、龚田波、彭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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