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第1号通告

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应尽快报告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14日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3月12日,惠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年第1号通告,近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达惠阳后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惠阳区周边地区也相继出现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通告中说,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场所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通告提醒,所有区外来返人员,抵达惠阳后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近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达惠阳后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特别提醒的是,凡因瞒报、漏报或逃避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社区(村)要落实排查责任,全面掌握来返本辖区人员的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通告中说,坚持非必要不聚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线下会议和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按“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和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个人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

通告要求惠阳区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和“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以及八类重点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强化对疫情的防护指导;民政救助部门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防疫管理,及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核酸采样和健康监测工作。

通告还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好自我防护,切实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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