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21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本公司开发的岭地尚院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惠州市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惠州市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分享到 上一篇:声明书 下一篇: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