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

惠州日报2022年03月23日

没按期还款遭暴力催收、消费分期收取高额担保费、贷款年化利率像“高利贷”、过度借贷导致过度负债……随着移动支付的便捷,信用卡、“借呗”等小额信贷个人消费信贷服务受到了很多年轻用户的青睐。这种借贷模式减轻了即时支付压力,用得好可以享受便利。可一旦过度,相反会给自己造成麻烦,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营销过程混淆概念 要警惕四类风险

“尊敬的王先生,您的可贷款金额已提升至30万元,请登录APP完成激活,详情点击下方链接,退订回复T”;下载美图秀秀APP,却看到借钱入口最高可借20万元,并且标榜“1000元借12个月平均每天仅需0.11元”的宣传语……类似“引诱”借贷的短信、视频或者电话,很多市民看到过。这些产品在宣传的时候都会以“低利率”“高额度”套路消费者,等到真正还款的时候,却发现利息与宣传时截然不同。针对频发的借贷领域出现的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指出,有四类风险要警惕。

一些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其次,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的风险。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还有一些机构,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消费者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我就是点个贷款,为什么要同意这么多协议?”“我在APP上走了贷款流程,绑定银行卡后却强制扣除了298元会员费!”记者梳理发现,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不少贷款人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借款平台绑定,甚至在绑定银行卡后被莫名扣款。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提醒,消费者要警惕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安全权。

做好收支筹划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应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消费还款习惯。

消费者应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消费者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在消费过程中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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