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电子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公示 惠州日报2022年05月07日 ‹ 年 › 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监控系统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使用,后因公路改建等原因暂停使用。为规范交通运输经营行为,优化交通运输经营环境,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惠州市324国道等路段设置的视频监控抓拍设备重新启用,对监控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现将设置视频监控抓拍设备的点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之日起启用。设置视频监控抓拍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粤港澳大湾区500kV外环中段工程500kV 振渡甲、乙、丙、丁线送电运行的通告 下一篇:债务催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