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州日报2025年01月24日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粤高法民一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从判决生效之日至2043年3月5日止,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合法取得惠州市麦地路63号(原59号)麦科特中心换建地块3436.056平方米和麦科特大厦建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益。

现因麦科特大厦前781.77平方米土地被非法围起作为维也纳酒店停车场,且不许麦科特大厦车辆进入。为化解争执,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地质勘探院设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进行测绘。测绘结果为:麦科特大厦前面积为781.77平方米在《土地换建合同》约定的3436.056平方米面积内。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合法享有此地块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益。

因此,麦科特大厦前781.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在2043年3月5日前归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独占享有。任何未经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同意而实施的圈占、停车均属侵权行为,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采取拆除、驱离等正当防卫措施。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通宝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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