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亚派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水口大和村 住宅楼(39-50号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284号
2021年10月11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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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亚派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水口大和村住宅楼(39-50号楼)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SA20210074)。建设单位前期已自行公示完毕,并提供已售三套住宅业主对图纸变更的签名确认资料,未收到相关利益方反对意见。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调整项目名称:住宅楼(39-50号楼) 申请调整项目内容:39-44号楼B户型书房阳台、45-46号楼和49-50楼B户型卧室阳台及47-48号楼N3-2入户花园调整为封闭阳台,取消原栏杆,增加墙体及铝合金窗。调整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不变,符合审定总平面图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尹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17690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