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13破7-2号
2021年10月12日惠州日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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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本院裁定受理了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债务人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0月9日裁定宣告惠州市大亚湾胜景实业发展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