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2021年10月12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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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府〔2021〕40号
根据《关于古屋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阳发改字〔2018〕46号)、《南站新城 PPP项目古屋小学排洪渠河道土地征收的预告》(惠阳自然征预字〔2020〕12号)及项目用地红线(具体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区政府拟依法征收淡水街道古屋村地段集体土地共2.1825亩,作为古屋小学排洪渠河道整治用地。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带齐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淡水街道办(联系电话:0752-3344183)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