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公易矿博罗 [2021]2号

2021年10月19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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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采矿权,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博罗县公庄镇上利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二)采矿权出让编号:BLKC202101号;

(三)开采标高:+285.00m~+90.00m;

(四)矿区面积:0.158km2;

(五)矿区位置:博罗县公庄镇上利山,石灰岩矿区位于广东省博罗县城区中心5°方位,直距约54km的大陂村附近,行政上隶属公庄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4°26′54.5″,北纬23°36′02.9″。

矿区内有3.1km经简易公路,可与S244省道(金龙大道)相接,沿S244公路往公庄方向行驶约34km可至G25长深高速,沿长深高速行驶约31km可达到博罗县城,经长深高速可达深圳等地,沿S244公路往公庄方向行驶约7.8km可至广河高速,经广河高速可达广州等地,交通条件方便。

(六)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矿;

(七)出让资源储量:依据博罗县公庄镇上利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及博罗县公庄镇上利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上利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3861.8万吨,可采水泥用石灰岩资源量2421.69万吨,可采出矿石量2373.26万吨;夹石10.83万吨(4.03万方);

(八)年开采规模:设计开采规模240万吨/年;

(九)采矿权出让年限:10年;

(十)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

三、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163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时整。

五、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三)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四)须以竞买人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国土、矿产)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国土、矿产)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非油气采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

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3.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阅览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下载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上缴国库。

十一、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须在本次出让采矿权的所在地(博罗县)设立具有营利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十二、价款及有关费用支付方式

1.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矿业权占用费及其他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

2.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

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主要包括地质勘查、编制开采利用方案、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及资产评估费等费用)共计110.7098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博罗县财政,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等矿价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视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3.其他费用

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原采矿权人位于广东省博罗县公庄镇上利山水泥用灰岩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51712232元(伍仟壹佰柒拾壹万贰仟贰佰叁拾贰元)。以上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在挂牌成交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原权利人,原权利人应在挂牌成交确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清场退出并按照资产评估清单与竞得人做好交接手续,涉及税费的,由竞得人承担。

十三、矿山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申请《采矿权许可证》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与出让人签订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费,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相关义务。

(二)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该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无条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及生态保护工作;依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规定,竞得人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逐年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产整顿,若拒不完成整改的,出让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采矿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防止水土流失,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做好四定(定界、定量、定时、定开采方式)工作,必须做到资源综合利用,要高质高用,不准高质低用。

(四)采矿权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四、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后,1年内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逾期,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因不可抗力等非竞得人自身的原因,竞得人无法按规定时间提交采矿权登记申请资料的,在竞得人提交充分且能够说明迟延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办理,最长不超过1年。

(二)本采矿权生产的水泥用石灰石主要供应本县辖区内的水泥行业,竞得人须优先保障本县水泥行业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三)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要求石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无条件服从,由博罗县人民政府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五)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2-6286631

十六、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报刊发布

(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网站:

http://www.boluo.gov.cn/zyjy

(三)惠州日报

十七、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联系电话:0752-2898481;

(二)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交易大厅窗口,联系电话:0752-6286634。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