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公告
2021年11月04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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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委县政府决定,拟将龙门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无偿划拨至龙门县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龙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龙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龙门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销龙门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并各方进行清产核资。合并前龙门县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龙门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公告合并后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龙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承。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吸收方龙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的请求,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龙门县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