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耀忠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北东区JBD41-18-01地块住宅楼(第1、2栋)、住宅楼(第3、4栋)及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320号
2021年11月05日惠州日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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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惠州市耀忠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北东区JBD41-18-01地块住宅楼(第1、2栋)、住宅楼(第3、4栋)及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第1、2栋)、住宅楼(第3、4栋)及地下室。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1、住宅楼(第1、2栋)首层公共架空新增3个风井,商铺(餐饮5)调整风井位置;2、住宅楼(第3、4栋)首层公共架空新增1个风井,文化活动室新增1个风井,商铺(商场8)新增1个风井,商铺屋面增加1个风井;3、地下室调整部分设备间隔墙,开门位置,局部增减设备间,停车位数量不变。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60086号)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建筑规划报建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冯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223
E_mail:qzrjbjg@hcq.gov.cn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