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是治病的,还会添病吗?
2021年11月10日惠州日报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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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也能用出病来吗?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由药物诱发的疾病叫药源性疾病。由于药物在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时又成为致病因子,引起与治疗作用无关的药物不良反应,可造成某种疾病状态或器官及局部组织发生功能性、器质性损害。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等。
药源性疾病比药物不良反应要严重,如果发现得早、治疗及时,绝大多数可以减轻症状或者痊愈。若不能早发现,耽误了治疗和抢救时机,则可能引起不可逆转损害,甚至终身致残,直至死亡等。
药源性疾病的基本类型:
(1)中毒型:有些药物本身就对机体细胞有毒性作用和酶抑制作用等,一次过量或慢性蓄积都会导致药物中毒。
(2)炎症型:特别多见,如一些药物可引起不同类型的药物性皮炎。
(3)胚胎型:妊娠三个月内孕妇使用一些对胚胎有损害的药物,就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或某些脏器发育不全。
(4)增生型:苯妥英钠等常可引起牙龈增生,尤以儿童患者多见。
(5)发育不全型:如四环素引起牙齿釉质发育不全等。上世纪70年代我国城乡应用四环素极普遍,造成如今不少青年人的黄牙黄染。
(6)萎缩型:如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可使局部皮肤发生萎缩,表皮乳突消失,表皮变薄。
(7)变性浸润型:如D-青霉胺治疗可引起天疱疮样皮炎。
(8)血管血栓型:药物性变态反应可引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及充血;反复多次使用血管造影剂可引起血管栓塞。
(9)功能型:药物能引起机体功能性改变的现象很多。
(10)赘生与癌变型:如大量使用氮芥治疗时可引起膀胱癌;久用砷剂者可使掌、跖部产生赘生物,还可能演变成癌。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